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口岸发展的意见
(豫政〔2012〕6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口岸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特制定本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要意义
口岸是对外开放的基础,是衡量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口岸面临着跨越发展的重大机遇,承担着支撑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重要任务,迫切需要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一)加快口岸发展是完善我省口岸开放平台体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省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快速发展,通关监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口岸开放平台体系加快形成。但与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要求相比,我省口岸开放平台体系仍存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数量偏少,检查检验机构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亟需加强,整体功能亟待完善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口岸发展,构建覆盖全省的口岸开放平台体系,有利于发挥综合效益,改善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条件,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
(二)加快口岸发展是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关键举措。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是《指导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是省委、省政府立足历史新起点、把握发展新机遇确立的重大战略部署。我省地处内陆腹地,对外开放既有先天不足,又有后发优势。加快口岸发展,争取新设立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检查检验机构,尽快完善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出口加工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等开放平台功能,持续推进大通关建设,有利于发挥口岸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承接高端产业转移能力,加速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进程。
(三)加快口岸发展是建立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的迫切需要。建立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是中国民航局和我省共同在内陆地区通过发展航空经济促进扩大开放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探索。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等口岸平台既是建立实验区的重要依托,也是开展先行先试、推进实验区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加快口岸发展,强化实验区建设的基础支撑能力,有利于发挥综合交通区位优势,构建全国重要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培育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