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

  第四条 本预案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湖南省财政厅统一领导,各市州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落实。

  (二)出现问题,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市(州)财政部门应当指挥考点各方人员迅速到位,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和处理。

  第五条 各市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及各考点是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六条 各考点应成立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临时应急指挥组,考场的工作人员应服从临时应急指挥组的领导。

  第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考场应立即向临时应急指挥组报告,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临时应急指挥组或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与考场沟通,确定解决方法,由各考点具体组织实施。

  第八条 由于服务器出现严重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修复,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公布延期考试信息,积极采取措施,尽快修复服务器,保证考试在重新选定的考试日期正常举行。

  第九条 考试期间,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考点负责人或巡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封闭整个考点,更换监考人员,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出现考生集体罢考情况,考场工作人员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劝解无效,应报请临时应急指挥组终止该场考试,并将情况作详细记录,及时报应急领导小组。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生围殴打骂考试工作人员、损害公共财产等情况,临时应急指挥组首先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服从劝解,情节严重者,立即报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处理,并报应急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 发生恐怖性事件,应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排除危险;考场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请求延考,或在公安机关的保护下,继续考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