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将防洪防台风Ⅳ级卫生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卫生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将防洪防台风Ⅳ级卫生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卫生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今年第18号热带风暴“海棠”已于昨天在越南登陆,给我省带来一次强降雨和大风过程,为此我厅已于9月26日10时启动防洪防台风Ⅳ级卫生应急响应。鉴于今年第17号台风“纳沙”的强度和移动方向,可能对我省产生严重影响,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已于今日9时将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台风“纳沙”可能造成的灾害和传染病疫情,按照《海南省防洪防台风卫生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我厅决定从9月28日12:00起将防洪防台风卫生应急响应从Ⅳ级提升为Ⅲ级。请各地、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卫生应急工作。
  本次台风来袭正值国庆长假,请各地各单位节前要切实做好人员值班安排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节日期间,各单位领导要轮流带班,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各单位国庆长假值班表请于9月30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省卫生应急办公室。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