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各地可探索在党代表大会期间,结合实际确定若干专题,组织代表开展提案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党委年度中心工作,每年提出若干重点选题,组织代表撰写提议。代表提案、提议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内容突出党的建设,观点明确,理由充分,可操作性强。每名代表在每届任期内应提交2份以上提议。要完善提案、提议办理制度,建立健全提案、提议办理工作责任制,严格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和水平。加大激励力度,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提案、提议进行评选表彰。
4.扩大代表对重大决策的参与。党委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应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征求代表的意见,并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委会、常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代表列席会议。党委重要文件的起草,可邀请相关代表参与。代表在参与有关重大问题决策时,应认真调查研究,畅所欲言,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积极出谋划策。
5.及时做好对代表的信息通报工作。要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采取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媒体发布等形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党内有关精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领导干部任免、代表提案提议办理等情况。除必须保密的事项外,代表到同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了解相关情况时,当地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要为代表履职知情提供必要条件。代表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保密事项。
三、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
6.不断完善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各级党委要按照《广东省党代表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代表工作室各项建设,统筹安排各级代表到工作室履职,做到区域领域全覆盖、代表全参与、活动全开展。代表到工作室开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领导干部要结合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下基层调研等,带头到工作室开展活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在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分类管理、合理安排代表履职等方面加强探索,切实提高工作室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实用化水平,避免工作室流于形式。要以党代表工作室为依托,采取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组织代表走访慰问、建立代表与党员群众网络交流平台等方式,不断创新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形式。要注重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积极开展“建设规范好、制度完善好、日常管理好、作用发挥好、群众评价好”等“五好”工作室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以点带面推进工作。要通过媒体网络、播放专题片、发放联系卡等方式,大力宣传工作室建设的功能作用和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提高工作知晓度,扩大党员群众参与面。
7.注重收集和办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代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办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积极收集和认真办理党员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对于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代表应尽量当场认真解答或帮助解决;对解决难度较大、暂时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于党员群众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或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代表应经过调查研究后,以提案、提议、询问、质询等方式,转相关部门办理。对于党员群众就党委、政府具体工作反映的意见建议及实际问题,代表认为合理合法且需帮助解决的,应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并做好跟踪督办。相关部门接到意见建议办理要求后,应按规定期限办结和反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