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庆县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政发〔2010〕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现将《延庆县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О一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延庆县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延庆县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和市容环境管理,及时有效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我县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促进区域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为主、重心下移、关口前置、综合整治的原则,坚持控制新生、拆除旧有的原则,坚持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属地单位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治理,从而维护我县城乡建设与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
二、工作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争优创先、拆违建”的工作目标,在控制好新生违法建设的同时,重点查处法规不允许、景观不允许、群众不允许的三类违法建设。截至2011年10月15日,全部完成违法建设台帐的拆除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延庆县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振清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甘靖中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张 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东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云霞 县委政法委机关党委书记
赵富存 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光临 县委督查室主任
张振辉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韩 贵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张少伟 延庆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赵 奕 延庆规划分局局长
朱怀明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肖秋华 县信访办副主任
闫克安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汉宇 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副调研员
胡姝梅 县市政市容委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