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台政发〔2012〕7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精神,努力围绕台州市委、市政府“四大战略”工作中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台州“十二五”经济社会创新转型、科学发展,不断提高我市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加强行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行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 加强行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行政服务工作,对于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快捷高效便民服务,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保障社会经济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自新世纪以来,在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改革创新、深化提高为主旋律,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市、县、乡、村四级行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迅速,实现全覆盖目标;行政审批管理体制不断深化,政府、部门、服务中心、窗口及公众之间互动加强;办事职能归并、办事项目集中,一窗式办事、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服务群众、企业功能和机制不断完善;审改工作持续推进,审批办事项目有效削减,办事流程不断优化,提速增效、创先争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当前行政服务工作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我市行政服务平台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服务质量有待提升;部门职能归并和向服务中心集中项目不彻底;审批和办事流程不够精简高效、监督制约机制不够有力到位;服务职能扩大与队伍力量不足存在矛盾等。对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破解这些问题,大力推动行政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
2. 加强行政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强化监督管理为抓手,探索建立新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继续削减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实施以重点项目为主的联合审批和全程代理;强势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提高进驻服务中心审批处室和项目集中度;加快电子信息网络建设,构筑网络平台与窗口平台齐头并进格局;着力探索建设市民中心,打造聚集“办事、资讯、互动”三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新平台;加强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和行政服务分中心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实现便民服务广覆盖和均等化,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廉洁的行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