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延庆邮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延庆邮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农委、延庆邮政局主管领导组成。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邮政普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邮政普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延庆县邮政建设发展中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随时召开联席会。
(二)完善邮政设施规划体系
将邮政普遍服务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编制邮政设施专项计划,在建设项目规划中具体落实。对于新建城镇居住项目,由延庆邮政局参与规划设计及对有关邮政服务设施同步建设的监督检查。
(三)邮政设施的建设、接收与管理
1.邮政设施的用地规模、网点设置、建筑风格应按照有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执行,非营利性邮政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邮政设施建设项目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按照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配套建设的邮政局(所),以建安成本价接收,并将配套建设的邮政局(所)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北京市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及时交付使用。
2.城镇居住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建设邮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关部门对竣工的建设工程验收应听取邮政部门对配套建设邮政设施的意见。
3.对涉及邮政局(所)的拆迁项目,拆迁主体应根据邮政普遍服务的要求,按照就近安置和不少于原有面积的原则,会同邮政部门编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邮政局(所)拆迁实行“实物还建、先建后拆”,确保邮政设施有效衔接。
(四)落实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按照普遍服务要求,对我县尚未设立邮政局(所)的乡镇,由邮政部门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相关乡镇政府落实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五)提升农村邮政局(所)普遍服务能力
对面积狭小、交通不便等邮政普遍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的农村邮政局(所),由其所在乡镇政府在解决改建、扩建和迁址工作上给予支持。
(六)建立邮政普遍服务财政资金支持机制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解决邮政普遍服务中的困难,保证全县普遍服务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