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情况的通报
(荆政办发〔201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荆政办发〔2011〕83号)精神,市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2011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现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组织领导机制更加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责进一步增强。大多数地方和部门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强化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方案。公安县、洪湖市、荆州区将依法行政考评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
(二)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一些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特别是对涉及民生以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均采取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听取专家及群众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均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市文化局制定《荆州市文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市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危化、机械、矿山、职业卫生4个专家咨询体系和运行机制,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持。
(三)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各地各部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石首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制度;市规划局每年年初专题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市地税局采取“四堂会审”的方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废止,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些行政机关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市国税局编制工作流程图699个,有效提高了服务水平;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也制定了相应流程图;市工商局建立“行政提示”、“行政告诫”等7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履职;市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统一实行挂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