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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若干政策的意见

  (三)休闲观光农业
  1.景观作物园区。按照“县景合一”的总体思路,配合骑游路线辅助景点建设,打造妫河两岸生态休闲产业带。对于在主要公路沿线、骑游干线两侧,种植花卉、中药材等景观作物,呈现景观效果,成方连片达到100亩以上,给予适当扶持,每亩补贴1000元。
  2.“北京最美乡村”品牌后期打造。对2006-2010年获得“北京最美乡村”称号的村(5个)、获得提名奖的村(5个)和正在申办村(4个),按照生产美、生活美、环境美、人文美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后续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水平,取得一定成效,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择优进行扶持,奖励30万元/村。
  (四)中药材产业
  重点在退耕还林范围内,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新发展中药材特色种植5000亩。经验收合格,补贴150元/亩。
  (五)畜禽产业
  1.继续扶持肉鸡产业发展,计划改扩建124栋标准化肉鸡舍(限于2008-2009年度建成),进行屋顶材料更换及防渗处理、墙体更换维修、网具及供水供料系统维修等。经验收合格,补贴5000元/栋。
  2.产奶期奶牛防疫补贴政策。对产奶期奶牛进行防疫补贴,补贴资金为120元/头、年。
  二、沟域经济
  大力扶持沟域经济开发与建设。以推进“四季花海”沟域二期建设为重点,继续完善千家店“百里山水画廊”沟域建设,完成大庄科“冰川绿谷?森林氧吧”沟域规划设计,全力打造沟域品牌。大力提升乡村旅游的产业规模和水平,根据推进速度、生态景观效果、促进农民增收和示范带动作用情况,从特色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民俗村户提档升级、规划设计等几个方面,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三、农业综合服务体系
  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对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给予适当扶持。
  (一)重大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励。
  对于开发、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重大技术项目,按照技术水平、推广面积、新增产值,对实施单位进行适当奖励。
  (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对于能够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社企对接”、“农市对接”的经济组织,依据其带动能力,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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