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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若干政策的意见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若干政策的意见
(延政发〔20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按照打造“县景合一”的国际旅游休闲名区和全面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富裕文明、幸福和谐的绿色北京示范区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都市型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制订如下政策意见:
  一、都市型现代生态农业
  根据北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计划,按照2014年世界葡萄大会产业发展需要,同时以有效落实《延庆县有机循环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9-2015)》和《延庆县有机循环农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为目标,加快延庆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打造区域农产品品牌,推动生态、有机、循环农业发展,拟对支柱产业发展、品牌打造、服务体系建设等重要环节给予适当扶持。
  (一)葡萄产业
  以2014年世界葡萄大会为契机,做大做强葡萄产业,实现果品产业全面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对葡萄产业发展的主要环节给予适当扶持。
  1.鲜食葡萄:新发展鲜食葡萄6000亩,苗木保存率达到95%以上,经验收合格,对苗木、架材、辅助材料和土地流转等环节给予适当补贴。
  2.设施葡萄:新发展设施葡萄300亩,新建单体日光温室, 经验收合格,按照有效种植面积给予适当补贴。(设施葡萄不再重复享受鲜食葡萄的补贴政策)
  3.酿酒葡萄:新发展酿酒葡萄10000亩,经验收合格,按照《延庆县葡萄酒庄产业准入扶持和退出管理办法》给予适当扶持。
  (二)“延庆?有机农业”品牌建设
  1.加快延庆有机循环农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开展规模化、标准化建设,重点打造有机循环农业专业乡(镇),对于能够将区域内有机农产品进行整合、策划、包装、设计,并能进行有效宣传推介,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乡镇、经济组织择优给予适当奖励。
  2.鼓励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著名商标和“三品”认证。对取得地理标志、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取得北京市著名商标的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认证费用50%的补贴;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给予认证费用100%的补贴。
  3.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对当年取得上市资格的企业,奖励100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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