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要围绕加强村(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的根本目标,既要重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果,更要重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的村(居)委会运作,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不断提升自治水平,巩固基层基础工作。
三、职数设置
(一)村委会一般由3-5人组成,居委会一般由5-9人组成,居委会全日制成员比例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二。村(居)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二)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其中,200户及200户以下的村,不设村民代表;200户以上的村,村民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35人。居民小组范围一般在10至30户之间,最大不超过50户。一般每个居民小组选举2至3名居民代表,居民小组范围在31至50户之间的,选举产生4至5名居民代表。
四、工作步骤
本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2年6月上旬启动,到8月中旬基本结束。整个选举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之前)
主要工作是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和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村”的调查摸底、矛盾化解和监督指导;编写、张贴和下发换届选举宣传资料。
(二)选民登记和核对阶段(6月25日之前)
主要工作是选民登记造册,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复登;审核和确认选民名单;公布选民名单和补正后的名单;发放选民证。
(三)提名候选人阶段(7月15日之前)
主要工作是确定、公布村(居)委会的职位、职数和成员候选人的条件;确定、公布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多种形式帮助村(居)民了解正式候选人。
(四)投票选举阶段(8月10日之前)
主要工作是印制选票和制作票箱;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设立选举中心会场、投票站(不得设置流动票箱);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投票选举;当场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公告选举结果,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五)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8月20之前)
主要工作是做好移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分工;做好选举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以村(居)委会自查、乡镇普查、县抽查的形式,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撰写总结报告和填写各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