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按以上要求,在办结土地农转用批文后,将项目材料一式六份报送区经委。
2、评审机制
由区经委牵头,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规土局、区财政局和区环保局等组成联合评审小组,按年度计划的土地供应量,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作为拟定带产业项目出让的项目,报区土地有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经同意后,由区经委、区规土局联合发文。
(四)带产业项目出让要求
被认定后的带产业项目出让的项目,列入区重点项目推进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并于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到时未开工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上的规定条文处理;项目建成后未经出让人同意不得出售,用地单位建造的工业厂房和配套设施仅供其生产使用,土地、房屋不得分割转让。
(五)项目后置评估
对于列入区带产业项目出让的项目,达产后按项目单位确认的有关经济指标,先由项目所在区域的镇、街道、“一园三区”进行综合评估,后报联合评审小组备案审查。
附件:
1、承诺书
2、青浦区工业项目审核和土地储备流程图(略)
3、投资项目及企业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项目投资强度达到 万元/亩,土地产出率达到 万元/亩,土地税收达到 万元/亩。如违反承诺,愿接受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承诺人:(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附件3:
投资项目及企业信息表
一、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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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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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投 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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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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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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