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入新型业态。积极引入农贸市场与基地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直销对接、连锁配送、设立直供直销点等新型业态,完善“菜园子”与“菜篮子”对接机制。鼓励主产区农产品经营大户、产地大户、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入场设立专柜,积极引进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品牌农产品。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经营户发展连锁经营,面向消费需求大的社区设立平价供应点。鼓励有条件的市场和经营户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等采购大户提供送货服务,并逐步开发净菜加工、代理采购等业务。引导市场根据辖区不同消费群体进行商品品种和区域配置调整,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五)建立价格监测体系。在大型的中心农贸市场中要建立主要商品的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实时监控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和价格水平,实行价格公示。要逐步建立价格预警和应急机制,通过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等方式做好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各项准备。严厉打击恶意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不良经营行为,切实稳定农产品价格水平。
(六)维护食品质量安全。全面建立农贸市场的质量保障体系,积极推行食品准入和快速定性检测制度。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建立进货台账,开展索证索票,完善上市商品可追溯机制,实现全索证、全备案。农产品集中配送仓储中心、批发市场和五十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必须全部设立检测点。要逐步拓展检测项目,对检测发现不合格的商品,市场举办者要及时销毁,对屡次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要清除退市。
(七)打造市场商业文明。广泛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它是市场提升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把“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创建全面提升农贸市场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工商部门要建立“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认定标准和动态考核机制,保质保量推进“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经营户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体系建设,树立一批服务态度好,守法意识高的信用示范经营户,构建起以品牌市场、品牌商户、品牌商品为核心的农贸市场商业文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市政府将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办、工商、农业、商务、建设规划、财政地税、城管执法、国土、发改委、质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贸市场布局规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并对规划落实、改造建设和规范经营等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地方政府一把手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第一责任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将辖区内农贸市场提升发展规划逐级上报“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把农贸市场改造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