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维爱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宝府外经贸〔2012〕132号)
维爱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资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总额由原15万欧元增至42万欧元,注册资本由原11万欧元增至31万欧元,净增20万欧元。此次新增的注册资本由投资者Alexander Georg Stier以欧元现汇投入。增资额在申请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自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签发之日起二年内出资完毕。
二、同意你公司投资者于2012年6月26日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未改条款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