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每年的2月30日前,各市州民政局将本辖区《湖南省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花名册》(附件10)、《湖南省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汇总表》(附件11)、《湖南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花名册》(附件12)和《湖南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汇总表》(附件13)汇总上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对暂不能完善相关手续的散居孤儿要单独进行统计,并说明相关情况。
(三)规范《儿童福利证》管理
《儿童福利证》是孤儿获得保障待遇的凭证,用来记录持证人享受各类保障及优惠扶持政策的情况,应严格管理。《儿童福利证》由省民政厅统一制定,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为其管理范围内孤儿发证,并加盖公章。《儿童福利证》编号由发证机关统一编写。《儿童福利证》使用记录由发证机关经办人填写。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的《儿童福利证》由所属机构统一保管;散居孤儿的《儿童福利证》由孤儿本人或监护人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办理补发手续。每年12月份,县级民政部门应对《儿童福利证》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附件:
1、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
2、孤儿监护人确认书(式样);
3、孤儿监护人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书(式样);
4、入户调查孤儿情况记录(式样);
5、乡镇(街道)初审会议记录(式样);
6、儿童福利证;(略)
7、孤儿调查评议记录(式样)
8、孤儿个人档案(式样);
9、孤儿档案资料目录;
10、湖南省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花名册;(略)
11、湖南省社会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汇总表;(略)
12、湖南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花名册;(略)
13、湖南省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汇总表;
14、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流程图;(略)
15、湖南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使用监管协议书(式样)。
附件1:
湖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
申报审批表
孤儿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二○一 年 月 日
湖南省民政厅印制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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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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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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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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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
养 育
类 型
| 亲属抚养( )机构供养( )家庭寄养( )独居( )
|
身 份
证 号
|
| 福利证号
|
|
户 籍
状 况
| 农 业( )
非农业( )
| 户籍所在地
|
|
身 体
状 况
| 健康( )
残疾( )
患病( )
| 残疾
级别
|
| 患病
类型
|
| 是否受
艾滋病
影 响
| 是( )
否( )
|
父亲姓名
|
| 失去父亲原因
| 死亡( )失踪( )其他( )
|
母亲姓名
|
| 失去母亲原因
| 死亡( )失踪( )其他( )
|
就学情况
| 学龄前(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 )辍学( )
|
致孤情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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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为
个 人 的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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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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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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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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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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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孤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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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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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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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手 机
|
|
监护人为
单 位 的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负 责 人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手 机
|
|
联 系 人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
手 机
|
|
……………………………………附件粘贴处……………………………………
| 审核意见
村(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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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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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乡、镇(街道)
|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县级民政部门
|
盖 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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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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