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编制
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行政编制2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工业和信息化的主管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得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矿井关闭监管职责分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各部门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三)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台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原市经济委员会管理所属的事业单位划归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四)原市经济委员会所属的台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划归市商务局管理。
六、事业单位和编制
(一)台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办公室,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主任可配备副处级。
(二)台州市节能监察中心,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
(三)台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5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