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工行业处(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牌子)。组织拟订并实施机械、船舶、汽车、医药、石化、民爆器材等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研究提出促进我市上述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推进上述行业的结构调整;做好上述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指导上述行业的改革;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船舶行业管理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承担医药行业管理,承担药品、药械储备及紧急调度;承担全市农药(含卫生杀虫剂)企业资格审查及上报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口负责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的职能工作,以及对国防科技企业和产品管理的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和销售环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生产许可和生产环节投资项目、产品质量、生产计划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民爆器材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国家下达的国防科技工业高新工程、专项计划和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并提供保障服务;监督管理军品市场,承担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承担军品科研生产计划、质量、计量、统计、合同确认等工作,做好军工投资项目和军品出口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军品科研生产各项优惠政策;承担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落实上述各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上述各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相关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相关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品牌培育工作,指导和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牵头做好突发性自然灾害抗防工作。
(八)轻工行业处。组织制定并实施轻纺、家用电器、缝制设备、工艺美术、塑料、建材、有色金属、煤炭等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上述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车的安全技术鉴定和公告管理;落实上述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上述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上述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资质管理;承担全市茧丝绸协调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品牌培育工作;指导和管理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九)信息化处。指导全市信息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 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发展、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承办信息系统集成和工程监理等资质认证的相关工作;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协调推进集成电路卡产业发展;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全市各大信息运营商健康有序发展;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测评等工作;承担市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协调推进数字认证体系建设与推广应用;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发展;承担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前置审核的报批工作;协调重要信息系统灾备工作;承担各类台站、管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和站址审核的上报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电子信息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汇总等基础工作;承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审核工作;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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