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制定相关的规划并协调管理,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市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六)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国家、省下达的国防科技工业高新工程、专项计划和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并提供保障服务;监督管理军品市场;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实施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和产业化,指导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发展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经销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七)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指导和推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管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与流转、合作交流和市场拓展;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省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担保及再担保资金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稽查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设13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督查委机关日常政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评;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电、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宣传、安全保卫、电子政务等工作;组织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委机关和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委党组、主任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委财务管理、车辆及其他固定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委属事业单位会计、财务审计工作。组织对全系统开展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及行政许可事项和经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内普法和执法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长三角经济合作相关工作;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商会组建、对口支援等工作。
(二)综合运行处。综合分析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局性工作思路,起草全市性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报告;组织编制经济和信息化、相关行业规划;分析全市经济形势,起草季度和年度全市经济形势报告,提出调节近期经济运行的对策措施;负责对县(市、区)工业经济的有关考核工作;负责委新闻发布和信息报道工作;监测、分析全市日常经济运行态势,起草月度工业经济形势报告,组织调研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监测、分析煤电油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组织实施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等要素保障;制定成品油生产、供应、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考核和检查,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组织推广清洁油品的生产和使用;承担煤炭应急储备的管理工作;组织重点物资的紧急调运和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综合协调,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的建议;提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措施;对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研究制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委研究课题管理,提出年度课题计划,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推动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实施国家有关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发展工作;承担核能利用、卫星资源利用等军民结合产业市场准入有关工作;承担民口配套和协调整机科研工作;做好民用航空、航天、核工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协调全市春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