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取得实效,省教育厅成立“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设立由分管市县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把师德主题大行动作为当前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共青团、教代会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所辖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的指导和督查。中小学校是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的主阵地,各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各市县和有关部门要精心制定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中小学校要认真制定实施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定。各市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自身工作基础,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从内容、形式、方法上不断创新,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建立长效机制。省属各有关学校及各市县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的工作进展、有关情况以及典型事例请及时上报省教育厅。
(三)加强宣传,注重实效。要充分运用网络、简报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各市县、有关单位和厅直属中学要确定一名师德建设信息员报省教育厅。各市县、有关单位和厅直属中学每季度至少要向教育厅上传一期活动简报,及时把开展活动情况和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与成功经验上报省教育厅进行重点宣传,确保活动产生积极效应。省教育厅将对这次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采取工作会议、现场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活动开展请况,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以保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光辉 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廖清林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麦 浪 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工会主席
郑万发 省教育厅巡视员(负责常务工作)
成 员:罗 杰 省委教育工委办、省纪工委办主任
彭离生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方 鸣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
袁 校 省教育厅机关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