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师德评价、考核、监督、处罚等制度和政策措施得到完善,教师的失德失范行为和不良风气得到纠正,高尚的师德师风大力弘扬,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成为全省文明建设中的中坚和表率。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任务
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计划从2012年6月开始至2014年8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学习教育阶段(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
(一)抓好宣传动员。中共海南省教育工委、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工会联合制定下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指导方案》,全面启动并安排部署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各项任务和目标责任。各市县及省属有关学校要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安排。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以“讲文明,树形象;强师德,做良师”为主题的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全省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以举办论坛、开辟橱窗专栏、网页、简报刊物等方式,营造人人学
《规范》的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二)抓实学习讨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有关学校、教育系统工会和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重温并学习宣传
《规范》活动,学习教育要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手册》等为必学内容。要以学校为单位抓实学习讨论,重点采取集中解读,辅导重点难点,讨论交流,举办论坛演讲等方式进行;从2012年起,全省新任教师岗前必须由学校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师德培训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对于教师个人自学情况,学校要规范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的文本要求,要坚决反对并严肃处理不切合自身实际的言之无物、下载抄袭、敷衍应付等行为。强化考核,以考促学,实行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主要检查参加学习讨论情况和撰写的学习心得体会;结果性考核采取全员测试形式。学习心得体会和测评试卷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