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围涂垦造耕地。海涂是我市垦造耕地的主要资源和主要潜力,也是缓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的关键所在。有海涂资源的县(市、区)都要进一步加大海涂围垦力度,提高资金投入,加快围垦进度,积极营造成可开垦耕地的土地资源。要合理确定围涂项目开发利用规划,切实提高围涂垦造耕地比例。对2004年及以后开工的滩涂围垦项目,开发垦造农用地面积占实际围成总面积的比例必须达到40%以上,先期垦造标准农田面积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必须达到40%以上。垦造的农用地必须作为耕地后备资源,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各地应根据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逐步提高垦造耕地比例,并至少达到实际围成总面积的30%以上,确保完成省统筹10%的任务和重点项目及产业集聚区用地的补充耕地需求。要科学规划围垦区内部地块的利用布局,合理安排垦造耕地区块,特别对需用于近期耕地占补平衡的垦造耕地项目要尽可能安排在滩涂淤积程度高、立地条件好的区块,加快垦造耕地步伐。
(三)加快低丘缓坡开发。低丘缓坡是我市重要的耕地后备资源,也是解决近期耕地占补平衡的主要途径。各地要按照“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建则建”的原则,抓紧做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要根据规划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加快低丘缓坡垦造耕地开发进度。同时,要抓好低效园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做好补充耕地的数量储备。
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
(一)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足额计提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等规费,确保收缴到位,足额使用。土地开发垦造耕地资金不足的,各级政府要从地方财政中予以安排解决。要统筹融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发挥资金整体效应。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扩大资金筹措渠道。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随着土地开发垦造耕地工作的不断开展,我市耕地后备资源立地条件越来越差、工程投入也越来越大,针对这一情况,各地要及时调整相关资金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切实提高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工程资金补助标准,确保垦造耕地项目质量符合要求。要提高地上附着物等政策处理补偿标准,有效保护地上物所有者的合理权益。要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的工作积极性,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和项目必要的配套设施资金列入项目预算予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