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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属国企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1.支持投控、特区建发、深业等企业在推进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建设中,结合项目实际,积极采用绿色环保设计建造理念,打造城市绿色节能示范工程。

  2.鼓励市属房地产企业学习借鉴振业集团在振业城、星海名城等绿色节能建筑示范项目经验,在深圳新建房地产项目中积极引入绿色环保设计理念,推进LED节能灯、太阳能等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

  四、鼓励节能环保技术管理创新

  进一步发挥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节能环保领域重要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奖励扶持,切实发挥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在城市节能减排、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推进重点技术研发创新

  1.推动重点企业继续开展废水零排放、垃圾沥滤液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垃圾生化处理、碳减量、污水处理等各类重大技术、前沿技术研究。

  2.支持建科院推进绿色建筑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和绿色节能建筑标准编制工作;推进建科院、环科中心、排放权交易所等企业在节能减排技术、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创新探索。

  (二)推进节能减排管理提升

  1.推进重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对标管理,不断完善内部能耗、清洁生产管理运营机制,提升节能减排管理水平。

  2.鼓励企业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内部流程创新,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从源头上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五、扶持专业服务企业发展壮大

  加快市属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全力扶持能源环保、建科院等专业服务企业发展壮大,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

  (一)推进能源环保公司加快发展

  支持企业加快推进重大技术研究,进一步提升专业优势,加大垃圾发电业务在全国的布局拓展,鼓励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开展上市研究,努力将公司打造成全国领先的城市固体垃圾资源化解决方案的技术商和投资商

  (二)推进建科院不断发展壮大

  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持续竞争力,发挥公司在绿色建筑与绿色园区设计、既有建筑节能减排技术与运营服务方面的综合优势,积极拓展相关业务,以全国“绿色城市建设技术提供商”为目标,打造行业领军企业。

  (三)支持排放权交易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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