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滨州市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政办发[2012]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滨州市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滨州市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
根据全省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破解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受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整体仍较滞后、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配套融资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等影响,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目前,我市正面临两区开发的重大历史机遇,深化和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企业信用文化建设水平,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中遇到的融资瓶颈,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全社会“守信奖励、失信惩戒”信用环境氛围的有效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大力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年活动,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的各级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征信+信贷”、“农户+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特色产业链条为手段,以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全面深化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目标:健全各级组织领导机制并切实发挥作用,政策、资金、人力、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科学有效地开展信用培育、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约束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共享;组织建成与当地特色产业链条相配套的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及金融扶持模式,有效加快中小企业和“三农”信贷投放;卓有成效地开展试验区建设,能够因地制宜出亮点、求突破,试验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并带动全市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化、特色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