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潍政办发〔201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潍坊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潍坊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山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我市自1994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0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1423万,占人口总数的163%。目前,我市已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期,据预测,到2015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00万,占人口总数的22%以上。
“十一五”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床位数量不断增加,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但是,与快速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规划不够,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二是养老床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特别是社区养老床位严重不足。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四是服务机构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服务水平低。五是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有限,缺乏资金支持。六是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七是管理服务不规范,制度建设、业务指导、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必须以创新的思维加以突破和解决。
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解决老年群体养老问题的当务之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