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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订对各部门大厅窗口的监管、考核、奖惩实施办法。

  三、范围方法

  (一)“两集中、两到位”的实施范围。

  具有市级行政许可权的市属部门(含本部门的直属单位)和省以上垂直管理部门。

  (二)“两集中”的实施方法。

  1.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

  (1)行政许可事项在内部1个科室的部门,直接增挂行政许可科(室)牌子。

  (2)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内部2个及以上科室的部门,可选择更名或撤一建一形式。采取更名行政许可科(室)的部门,将行政许可职能全部集中到该科室,并对科室职能及人员作相应调整。新组建行政许可科(室)的部门,将所有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到该科室,并对科室职能及人员作相应调整。

  (3)行政许可事项既涉及内部科室又涉及下属单位且许可事项较多的部门,采取内部整合的方法,成立行政许可办公室,实行内部协调、统一监管,落实行政许可一个口进出。

  (4)省以上垂直管理部门参照上述方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抓紧落实。

  2.行政许可科(室)进驻大厅。

  (1)增挂行政许可科(室)牌子和更名行政许可科(室)的部门,将科室负责行政许可业务的人员集中进驻大厅设立窗口。

  (2)重新组建行政许可科(室)的部门,将该科(室)整建制进驻大厅设立窗口。

  (3)组建行政许可办公室的部门,将该办公室从事行政许可业务的人员集中进驻大厅设立窗口。

  (三)“两到位”的实施规定。

  1.落实“三个明确”向窗口授权到位。

  (1)明确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实施方法、监管措施。

  (2)明确行政许可科(室)职责并签订部门授权委托书。

  (3)明确分管领导和首席代表的职责范围。

  2.在窗口办理到位,实现一站式办结。

  进一步完善审批工作机制,确保所有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全部在大厅窗口完成。其中需集体研究、专家论证、现场勘验等许可工作,必须做到无缝隙衔接,限时办理,实现一站式办结。

  四、实施步骤

  全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从2012年6月下旬正式启动,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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