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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1―10月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一)从事故控制指标上分析,武汉市事故6起,死亡7人;十堰市事故4起,死亡5人;咸宁事故1起,死亡3人;黄冈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随州、襄阳、鄂州、荆州各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十堰、咸宁市已突破年度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二)从事故发生地域上分析,县(市、区)及开发区所管辖工程10起,占事故总数的55.6%,仍为事故主要区域。尤其是开发区的项目,不少工程处于安全监管真空或者监督力量非常薄弱地带,违法违规施工的现象比较严重,已成为安全事故高发和行业管理混乱的重点区域。
  (三)从事故类型上分析,高处坠落死亡14人,物体打击死亡4人,淹溺死亡1人,混凝土结构坍塌死亡3人。高处坠落死亡比例占63.6%,仍旧是事故主要类型,对高坠事故进一步分析表明,施工作业层的电梯井道、通风洞口处的防护薄弱,人员在拆除模板和外墙修补时的缺乏个人防护是事故主要原因。
  (四)从事故单位资质上分析,一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5家,二级企业3家,分别占事故单位总数的29.4%和17.6%,大中型企业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继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建设工程领域发生多起较大及重大安全事故,特别是9月以来,重大较大事故高发,如“9?10”陕西省西安市玄武路凯玄大厦工地重大附着式脚手架坠落事故,造成10人死亡;10月6日至12日,相继发生“10.6”安徽省池州市施工升降机倒塌致使4人死亡较大事故,“10.8”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模板支撑系统坍塌致使13人死亡重大事故;“10.12”江西省宜春市模板坍塌致使4人死亡较大事故。而我省9月份以来共发生5起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和1起较大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多发态势明显。全国及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地应继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按照年度工作目标,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任务。
  (二)排查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各地要在11月底前完成一次全面的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和事故多发部位,以防止高处坠落、模板和脚手架坍塌、深基坑和地下工程垮塌、起重设备倾覆、施工现场消防等为重点,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要通过检查,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巩固安全生产管理成效。要努力在及时、严厉地打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督促企业自觉自主地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方面实现突破。各地检查情况请于12月15日前报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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