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鄂建办[2011]240号)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湖北省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湖北省住建系统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推动和宣传全省住建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根据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在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着眼于推进住建系统依法行政,确定活动主题。
二、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建系统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和全省第十二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实施《湖北省住建系统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现在起至12月中旬,有行业管理和行政审批职能的业务处室、直属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骨干向群众深入宣传《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意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依法支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发展。
(三)组织法律“六进”活动。针对目前在城乡规划管理、保障性住房、房屋征收补偿、节能减排、工程质量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把相关法律法规送到机关、社区、村镇、企业、工地。同时,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都要组织一次法制讲座和法规知识考试,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举办法制宣传展览、组织法学专家座谈、发表领导署名文章、举行法治文艺汇演、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竞赛、考试、发送法制宣传图片资料、悬挂标语口号、张贴宣传画等,大力营造法制宣传氛围,使“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丰富多彩,富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