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宜昌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时期。为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宜昌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就与经验

  (一)主要成就

  1、积极就业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就业比较充分

  (1)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十一五”期间,我市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市就业空间及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社会从业人员达到217.7万,其中城镇从业人员较“十五”期末增加4.8万,达到93.9万。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3.3万人,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3.5万人(次),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1%-4.3%的较低水平,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就业结构更趋合理,从业人员占三次产业比重由2005年底的43:23:34转变为2009年的37:25:38。

  (2)就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宏观调控更加有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将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政府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并大力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失业调控、财政投入、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深入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活动,就业扶持政策的促进效应得到较好发挥。“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38310万元,使用136468万元。全市累计帮助21.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扶7.1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连续五年实现动态消零。

  (3)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就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其他部门和民办就业服务机构共同发展的就业服务组织体系逐步健全,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机制全面确立。全市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中介机构共23家。全市普遍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服务实现了向街道(乡镇)、社区延伸,全市20个街道87个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所、246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有条件的1031个村也设立了就业服务基层组织,形成了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取得成效,全面建立各类求职者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制度、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培训制度以及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制度。

  (4)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推进,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大力创新职业培训模式,整合培训教育资源,实施“技能振兴”工程,完善激励选拔政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全市累计培训各类人员37.4万,30.28万人经培训顺利实现就业,培训就业率达81%。广泛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共有18.5万人(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劳动者稳定就业、技能就业、高质量就业。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