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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四)复合预算

  市财政局在以上预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债务预算、基本建设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进一步明确各类资金的管理职责,强化预算管理。

  三、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编报时间安排

  (一)“一上”阶段(2011年10月25日前)

  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分类预算编报的口径要求,全面编制部门预算、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各类收入预算“一上”建议数,附编制说明,加盖公章后送市财政局。

  (二)“一下”阶段(2011年11月30日前)

  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市直部门和单位的“一上”预算草案,报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向市直部门和单位下达预算控制数。

  (三)“二上”阶段(2011年12月10日以前)

  市直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修改调整部门预算、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等分类预算,编报“二上”预算草案,附编制说明,加盖公章后送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将部门预算、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政府专项资金预算报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进行预先审查和初步审查,再由市政府上报市人代会审批。

  (四)“二下”阶段

  市财政局根据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在30日以内批复市直各部门预算。市直各部门在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四、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编报工作要求

  (一)扎实做好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做到合理合法。要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完善收支测算办法,实事求是编报2012年非税收入计划,把该编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编入年初预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在2012年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办理非税收入预算调整事项。

  (二)从严编报基本支出预算。市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预算编制的“一上”阶段时,要按照编制、实有人数和有关政策法规编报基本支出预算。要认真审核填报基础信息库,单位2012年编制、人员情况较2011年发生变化的,要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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