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2年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的原则分解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壮腰工程”打基础、见行动的重要一年。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关系振兴大局,关系荆州未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逐条对照,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责任,明确工作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把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适时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年终集中进行考核,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
二○一二年一月八日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
一、主要工作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外贸出口增长18%。(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
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4%。(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
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
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5%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