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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评估内容

  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组织建设、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组织建设、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四、组织机构

  成立荆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荆州市社会组织复核委员会(名单附后)。评估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确定评估等级,公示评估结果。复核委员会负责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人员由市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相关社会组织人员和专家组成。评估委员会下设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方法进行初评,提出评估等级建议。

  五、评估步骤

  评估工作从每年的6月份开始,到12月底前结束。评估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我评估阶段。各社会组织依据《荆州市社会团体评估标准》或《荆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逐项对照,准备材料,结合实际进行自我评估、自我打分,于每年的6月底前将《荆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后)及参评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民政局。

  (二)专业评估阶段。评估小组对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提供的材料进行审阅,上门进行现场评估并打分,初步确定评估等级,然后将评估情况报评估委员会审核。

  (三)公示颁证阶段。经评估委员会审核后的评估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复核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委员会对复核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听取申请复核社会组织的陈述,确认复核决定并书面告知社会组织。经公示对评估结果无异议后,由民政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六、评估等级管理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在年度检查时,简化年度检查程序。简化的内容和程序由民政部门在年度检查通知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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