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计调查处
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农村、原材料、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劳动力、劳动就业、劳动工资、人才资源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负责全市基本单位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效益考评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产业集聚区循环经济和海洋经济的统计监测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相关专业的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五)社会服务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成品油以及商品市场运行情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除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房地产业以外)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统计局布置的部分服务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贸市场、休闲旅游、科技信息、服务外包、生产性服务业等服务业重点行业监测;组织实施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统计直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经济普查;组织实施全市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统计调查和监测;组织实施残疾人状况监测和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环境、妇女儿童、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各地相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四、人员编制
台州市统计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五、事业单位
(一)国家统计局台州市调查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36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8个,科级职数16名。
(二)台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3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2个,副科级职数2人。
(三)台州市统计局计算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科级职数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