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1号)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和2012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下称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在10月14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
(一)凡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或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20年,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4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1年。
(三)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资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