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准考证》,并凭准考证到指定的考核点参加考核。
四、证书核发和管理
(一)经预备技师考核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预备技师证书》。预备技师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实行统一编码(我省具体编码方案见附件3)、免费发放。《预备技师证书》的验印和发放等工作按照我省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备技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三)取得预备技师证书,并在企业相应职业岗位工作满2年(业绩突出的,可适当缩短)的人员,可凭所在企业出具有工作证明和推荐函,申报参加省里组织的本职业技师综合评审和业绩考核。经评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
预备技师考核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附件: 1、预备技师专业目录(暂行)
2、预备技师考务管理编码方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预备技师专业设置目录(暂行)
序号
| 专业名称
| 对应职业资格名称
|
1
| 机床切削加工
|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
|
2
| 模具制造与维修
| 工具钳工
|
3
| 热加工
| 铸造工、焊工、热处理工
|
4
| 冷作技术
| 冷作钣金工
|
5
| 电气维修
| 维修电工
|
6
| 家用电器维修
|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7
| 机械设备维修
| 机修钳工
|
8
| 数控机床维修
|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
9
| 机电一体化
| 装配钳工、机修钳工、维修钳工、电机装配工
|
10
| 数控机床加工
|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程序员、加工中心操作工
|
11
| 汽车维修
| 汽车修理工
|
12
| 电脑动画设计制作
| 动画绘制员
|
13
| 电脑图文处理与制版(印刷技术)
| 印前制作员
|
14
| 楼宇自动控制
| 智能楼宇管理师
|
15
| 烹饪
| 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
|
16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服装制作工
|
17
| 装饰装修施工
| 装饰装修工(装饰金属工、装饰镶贴工、装饰打胶工、装饰涂裱工)
|
18
| 物流管理
| 物流师
|
19
| 美容美发
| 美容师、美发师
|
20
| 广告设计与装潢
| 广告设计师、装饰美工
|
21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