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 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完善本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设备齐全、物资充足、定期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针对性、可靠性。

  三、突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 各地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开展好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如“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等的培训。要建立常态化的安全生产统一培训、集中考核制度,建立安全培训与市场准入挂钩工作机制,不参加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法暂停其上岗资格。

  2. 各施工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各种形式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事故的规避能力,从根本上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充分发挥“民工学校”的载体作用,强化对农民工的岗前培训和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二)大力开展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各地要针对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监管部门巡查、互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开展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做好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区域的安全防护,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杜绝违章、违规和冒险作业。

  2. 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特别要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管理,促进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1. 各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管理,开展监理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监理企业完善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对监理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监理从业人员安全监理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规范监理单位的各项安全监理行为,加强对监理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管。

  2. 各监理企业要按照国家要求,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在监理细则中要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日常检查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工作: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