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1〕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建设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建设规划局)
为了严格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10〕59号)精神,结合台州建设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对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充分认识抓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是实现我市建设行业健康、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抓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设行业的安全健康协调发展。
(二)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状况保持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渐下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二、加强监管,切实完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机制
(一)加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