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1〕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台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98号),设立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市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1. 受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承担台州经济开发区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调整过渡时期内由原椒江区政府管理的开发区基础教育教学业务的日常管理职责。

  2. 新增管理市聋哑学校的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 加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职责。

  2. 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

  3. 加强民办教育学校管理的职责。

  4. 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促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县(市、区)、市级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稳定工作。

  (二)组织制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办学内涵和教育质量;负责、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工作;指导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设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