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1〕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台州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台市委发〔2010〕68号)和《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市委办〔2011〕59号)精神,深入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切实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的生态台州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并不断拓展提升各类绿色创建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力争到2015年,全市各类绿色创建活动走在全省前列,形成一批在全省具有较强示范性、典型性的绿色创建示范点;培育和传播生态文化的机制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二、基本原则
--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坚持多方联动、整体推进,注重把绿色创建活动与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结合起来,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绿色创建活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坚持绿色创建活动与各地实际结合,充分利用各地的自然社会条件,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和首创精神,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绿色创建工作。
--注重过程、讲求实效。坚持绿色创建与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创建过程对全社会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创新开拓、持续推进。坚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生态文明建设新需要,积极推进创建体制、机制、载体、方法、手段等的探索创新,使绿色创建活动永葆活力、深入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1. 加强宣教引导,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制订生态文明建设道德规范,倡导生态伦理,树立全民生态文明观、道德观、价值观。完善生态文明宣传机制,构建宣传生态文明、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的立体式宣教格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推动形成正确的生态文明建设舆论导向。精心组织各类生态文明系列宣传活动。“十二五”时期,全市各类主流媒体每年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宣传报道达到500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