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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组建南宁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专家成员主要从以下人员中选聘产生:

  (一)自治区内外在经济、科技、社会领域有较高造诣、较大影响,熟悉南宁市情况、关心南宁市发展的专家学者;

  (二)自治区、南宁市在职专家型领导干部;

  (三)南宁市已退休的身体好、适应咨询工作需要的原正厅级专家型领导干部;

  (四)自治区、南宁市部分专家型知名企业家。

  五、专家选聘程序

  (一)咨询专家以个人自荐、单位推荐、部门推荐等方式公开征集人选;

  (二)专家咨询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对汇集的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专家咨询委成员建议名单;

  (三)建议名单经公示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专家咨询委成员,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咨询专家聘书正式聘用。

  六、责任分工

  (一)宣传动员

  协调广播、电视、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和自治区、南宁市人才网等网站,播放、刊登相关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工作待遇等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此次专家选聘工作,鼓励和发动符合条件的专家踊跃报名和部门单位积极推荐(由市人社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发展研究中心、广电局、南宁日报社负责)。

  (二)组织推荐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咨询专家的推荐工作,按照“个人自愿、单位支持”的原则,大力推荐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推荐与我市联系较密切的区内外知名专家。具体安排如下:

  1.推荐产业发展专业咨询组人选20名以上(由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金融办、农业局、商务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园林局各负责推荐2名以上);

  2.推荐科技创新专业咨询组人选10名以上(由市科技局负责推荐6名以上、工信委负责推荐4名以上);

  3.推荐规划建设专业咨询组人选10名以上(由市规划局、城乡建委各负责推荐5名以上);

  4.推荐城市管理专业咨询组人选15名以上(由市城管局、城乡建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负责推荐3名以上);

  5.推荐社会民生专业咨询组人选18名以上(由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化新闻出版局、人社局、民政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体育局、公安局、人口计生委各负责推荐2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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