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成员主要从以下人员中选聘产生:
(一)自治区内外在经济、科技、社会领域有较高造诣、较大影响,熟悉南宁市情况、关心南宁市发展的专家学者;
(二)自治区、南宁市在职专家型领导干部;
(三)南宁市已退休的身体好、适应咨询工作需要的原正厅级专家型领导干部;
(四)自治区、南宁市部分专家型知名企业家。
五、专家选聘程序
(一)咨询专家以个人自荐、单位推荐、部门推荐等方式公开征集人选;
(二)专家咨询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对汇集的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专家咨询委成员建议名单;
(三)建议名单经公示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专家咨询委成员,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咨询专家聘书正式聘用。
六、责任分工
(一)宣传动员
协调广播、电视、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和自治区、南宁市人才网等网站,播放、刊登相关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工作待遇等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此次专家选聘工作,鼓励和发动符合条件的专家踊跃报名和部门单位积极推荐(由市人社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发展研究中心、广电局、南宁日报社负责)。
(二)组织推荐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咨询专家的推荐工作,按照“个人自愿、单位支持”的原则,大力推荐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积极推荐与我市联系较密切的区内外知名专家。具体安排如下:
1.推荐产业发展专业咨询组人选20名以上(由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金融办、农业局、商务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园林局各负责推荐2名以上);
2.推荐科技创新专业咨询组人选10名以上(由市科技局负责推荐6名以上、工信委负责推荐4名以上);
3.推荐规划建设专业咨询组人选10名以上(由市规划局、城乡建委各负责推荐5名以上);
4.推荐城市管理专业咨询组人选15名以上(由市城管局、城乡建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负责推荐3名以上);
5.推荐社会民生专业咨询组人选18名以上(由市教育局、卫生局、文化新闻出版局、人社局、民政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体育局、公安局、人口计生委各负责推荐2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