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域旅游协作。继续走“区域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道路,做好“请进来”旅游采访、踩线活动,邀请国内外强势媒体和重点旅行社来南宁考察旅游产品和线路。
根据细分市场开展针对性促销、推出针对性旅游产品。开发家庭旅游市场、青年旅游市场、学生假期旅游市场、自驾车旅游市场,培育老年人市场;深入持久开展“南宁市月月旅游节”活动,抓好“周末精品游”、“一日游”旅游线路。
(3)规范发展出境旅游
按照“有组织、有计划、有控制”的原则,对经营出境业务的旅行社进行严格监管。为了增强邕台两地旅游市场互动,适当增加从事经营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形成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和合理的市场竞争局面,为南宁居民赴台旅游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
利用南宁作为中国与东盟国家联系的前沿门户地位,为国内前往东盟国家的出境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套旅游服务,完善口岸旅游服务设施,提供便捷的出入境服务。
(二)创新旅游营销机制与模式
强化营销理念,更新营销方式。建立和完善旅游宣传促销的长短效机制,有重点、有步骤、多渠道、全方位地拓展旅游市场。把扩大市场的覆盖面和有针对性地开发市场结合起来,把品牌促销与组合推广结合起来,把有效的传统促销手段与求变求新求异结合起来,注重和提高旅游宣传促销的效果。在营销理念的创新方面,首先,注重营销认识上的创新,如绿色、整合、差别观念的应用;其次是要加强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如网络营销大力推广;再次,是职能管理上的转变,如营销主体的再认识。
1.绿色营销
把政府、企业、旅游者和环境等方面的利益协调起来,不断改善旅游环境质量。在营销策略上注重“绿色情怀”,重视“绿色包装”,提供“绿色服务”,做到天人合一,健康营销。进行绿色营销,企业的出发点不仅仅是市场的消费需求,同时也将满足这种需求可能造成的环境后果作为企业营销的出发点,营销的重点是企业、市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以达到企业利益、社会利益与环境利益的一致,实现旅游业持续发展。
2.整合营销
一是将南宁作为一个整体旅游产品进行整合营销传播,通过广告、公关和形象推广活动、销售奖励、节庆活动、事件营销、网络营销、面向旅游市场和旅游中介商的直接营销等,针对目标市场,宣传南宁市真实、独特、充满魅力的“中国绿城、壮乡歌海、会展之城、美食天堂”的旅游整体形象,传达一致的旅游产品信息,实施对南宁的全方位推销。
二是区域的组合与互动,共同营造大市场,互换客源,达到近邻互补正效益。继续深入构建广西北部湾旅游联盟,与钦州、北海、崇左等周边地区的旅游资源共享、产品互补、客源互流、联点成线、串线成网,形成区域宣传合力;积极寻求与柳州、桂林、百色强强联合。
3.网络营销
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利用门户网站和自己的旅游网站,对旅游目的地进行网络链接,开发和分享旅游目的地网络上的客源市场,实施网络营销战略。
4.差别营销
针对不同的客源市场选择相应的营销方式策略、渠道途径和投入力度,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差别对待,取得最佳效果。根据客源市场的空间分布和产品的市场向性特征,针对性地采取先进的、符合实际、多样化的营销手段;根据客源市场类型,推出不同的旅游形象、采用不同的旅游宣传口号,以获得最佳的宣传效果。
5.需求管理
从“旅游管理局”尽快过渡到“旅游促进局”,在市场与企业之间架起桥梁,努力促进市场开拓、培育、发展。引导企业适应需求、引导需求、刺激需求、创造需求,化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将市场做大,实现旅游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构建现代旅游营销体系
整合旅游、宣传、文化、新闻、广电等资源,发挥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和民航、铁路、交通等企业的作用,按照市场规律,开展统一的旅游宣传促销,构建现代旅游营销体系。
1.发挥政府的主导优势,从整体营销的战略高度,明确宣传促销主题,制定营销政策,形成整体市场营销方案和体系。
2.形成旅游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局面。每年制定相应的旅游营销计划,明确各部门的分工与合作,并做出合理的营销预算。旅游部门发挥策划、组织、协调作用,把旅游宣传促销融入经贸、城建、文化、外事等系统工作中。
3.通过旅游行业协会,联合各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各大特色购物场所、各特色休闲娱乐企业、特色餐饮企业、旅游电子商务企业、航空公司等,建立南宁市旅游企业营销联盟。
4.发挥旅行社作为产品营销龙头的作用,把旅行社营销与景区旅游形象宣传结合起来,以产品展示形象,以形象促销产品。
5.建立旅游电子商务营销网络,利用网络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市场促销。
6.在全国率先成立旅游形象代表处,可与政府派出的办事机构合并设立,主要任务为:致力于发布关于南宁市的旅游信息,在旅游市场营销策略方面提供促进;通过长效工作,提高驻地居民对南宁的了解,提高南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在旅游领域建立与国内外各地区的长效联系;对有关南宁旅游的问题发表官方意见等。
五、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全面实施《
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以品牌化为导向,鼓励专业化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和管理水平提升。以标准化为手段,健全旅游标准体系,实施旅游服务、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以信息化为主要途径,提高旅游服务效率。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旅游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重点推进以下几大工程:
(一)旅游创优工程
开展旅游创优工作,在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景区评A、旅游企业创优等方面要取得新进展。通过创优工作,进一步完善南宁城市建设,推进南宁市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
通过品质优良的旅游服务,打造南宁旅游业高效、优质的国际化形象。大力推进旅游诚信和行业文明双创活动向纵深发展,深入持久开展文明服务、人性化服务、细微服务、超值服务、延伸服务等优质旅游服务工程,引领南宁服务业软环境提升。
创建品牌旅游目的地。完善南宁市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通过开展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乡村)、特色旅游小城镇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的创建工作,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旅游目的地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将南宁市建设成为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上林、武鸣等县要争创广西优秀旅游县。十二五期末,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1个、4A景区15个。
选佳评优,创建旅游服务品牌。深入开展优秀导游员、十佳景区、十佳饭店、十佳旅行社等系列创优评佳活动,推动南宁优秀旅游产品、优质旅游服务、优良旅游环境、优秀旅游企业、优秀旅游队伍等品牌的建设;通过开展旅游优质服务企业、优质服务班组和优质服务明星的承诺活动,着力培育一批品牌旅游企业(集团)、一批品牌企业家及一批品牌员工;在旅游行业中大力倡导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打造“八个一”工程,即一批名牌景点、一批名牌饭店、一批名牌旅行社、一批名牌车船公司、一批名牌购物商店、一批明星导游员、一批明星服务员、一批名牌娱乐项目,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旅游环境的改善。
建立旅游优质工程荣誉推荐系统,实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三级优质服务推荐,将被推荐企业的信息分类分区域汇编成公益性宣传手册《南宁旅游优质服务指南》,培育和广泛宣传优质服务企业和个人群体品牌形象,提高旅游业的内在竞争力。
(二)旅游标准化建设工程
努力推行覆盖旅游经济全领域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定期举办全市旅游业质量会议,加强优质旅游发展目标、标准与规范的推行。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县、试点企业。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的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旅游运行协调、应急反应、信息引导、咨询服务、质量标准、投诉处理等标准化管理体系。深入贯彻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旅游星级饭店标准、A级景区标准、旅游厕所标准、旅游规划资质标准等行业标准。以标准化引导和规范旅游经营行为,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旅游标准化培训、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论坛、讲座、展览、出版书籍等多种形式,加大旅游标准化宣传和贯彻力度;完善旅游标准化推广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旅游企业在旅游标准化建设与实施中的积极作用,拓展旅游服务标准的覆盖面;加强对旅游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完善旅游标准评定工作体系,逐步在全行业推行旅游标准的合格评定和认证工作。
(三)旅游服务质量主题工程
每年围绕旅游优质服务相关主题,推出系列旅游服务质量活动,策划举办“万千游客评旅游”、旅游标准化宣传推广、旅游优质服务品牌创建、建立优质旅游联盟、旅游科技应用交流、绿色旅游产业创建等系列活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参与南宁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开展明查暗访、旅游投诉反馈、旅游者随机问卷、互联网调查、旅游服务质量专栏、旅游服务质量大家谈等方式的活动,实时监测并及时报告旅游者重点关注品牌的旅游产品及服务质量状况,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旅游者正确选择旅游产品提供参考,为企业提高旅游产品质量、改进服务质量提供反馈。
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共同组织旅游放心消费主题活动,发动全行业,推动旅游服务进社区、旅游服务进基层、旅游服务进校园,营造良好旅游氛围。编制旅游放心消费指南,推荐和评选旅游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重点总结和推广旅游优质服务先进经验,为旅游行业和旅游企业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借鉴,提高旅游者满意度。
(四)旅游诚信创建工程
酝酿成立旅游酒店业协会、旅游休闲业协会、旅游度假业协会、旅游观光业协会、旅游娱乐业协会、旅游商品协会、导游讲解员协会、旅游车船协会以及旅游营销促进会,旅游文化促进会、旅游规划研究会等社团组织,鼓励各县区成立旅游业协会。完善行业协会机构与功能,增强行业协会的对外维护、服务、协调等功能,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行业协会队伍建设。提高行业的协调、发展和自律能力。对不遵守自律公约,不讲诚信的会员,协会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对严重违规的会员单位和人员,协会将报请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加大旅游诚信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加强旅游管理的行风建设,开展行业诚信承诺活动,构筑旅游诚信体系。联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旅游诚信经营活动,通过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社会舆论宣传引导、行业自律倡导、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行动等全方位、多渠道地构筑南宁旅游诚信体系。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格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旅游局开展出境旅游管理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出境旅游管理。加强宣传和引导,培养和提高游客理性消费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旅游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旅游质监所的职能和作用。全面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六、加大旅游人力资源开发
实施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全面提高旅游队伍素质。加强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积极探索适应旅游产业发展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旅游经营管理者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快培育发展旅游人才市场,促进旅游人才合理流动。加强旅游专业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建立适应南宁区域性国际旅游城市的现代化旅游教育培训体系。
(一)推进岗位培训
坚持普及培训与专题培训、学校培训与社会培训、整体培训与重点培训、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丰富培训形式,重点抓好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1.着力培训主要经营管理者
采取在职与脱产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学习、自主培训与高校培训、短期培训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培养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深造诣的高级管理人才。
2.加强员工的职业培训
在注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的同时,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修养的培训,教育从业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讲究信誉、礼貌待客、注重礼仪的素质和修养。建立和完善旅游行业的职业准入制度,实行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考试制度,抓好旅游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加强导游队伍建设
加强对导游政治上的培养,加强和完善导游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集中实施“导游培训工程”,全面提高导游队伍素质,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4.建立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培训体系
采取正规院校系统教育与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既强调系统理论和现代科技成果的学习,又注重应用实践性技术的培训与传授。加强岗位资格教育,鼓励各级各类员工参加与其从事岗位相应的学历教育。加强与国内外相关培训机构的交流,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5.培训旅游新学科人才
创造条件加强培养南宁旅游业发展急需的新型旅游专业人才,如旅游资本运作的人才、旅游电子商务人才、旅游市场营销人才等。
(二)加强基地建设
与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共同建立行业培训基地,着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改善学历结构。充分发挥广西民族大学作为广西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与广西民族大学的培训合作,培训东盟小语种等面向东盟的旅游专业人才。
建设行业实践基地,在优秀旅游企业设立行业实践、示范基地,全面提高旅游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成立南宁市旅游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市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三)引进旅游人才
政府和企业采取公开招聘、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各类优秀人才为南宁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积极引进项目管理、旅游规划、市场分析和营销、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会展策划、高素质导游等旅游人才,充实各级旅游机构,建立健全南宁市旅游人才队伍。
(四)注重旅游科研
设立年度科研课题、基金,向全社会招标,解决南宁市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跨越式发展。
根据需要建立南宁市旅游科学研究所、旅游专家咨询组,支持旅游高等院校设立旅游研究机构,组织专题研讨会,推动旅游科研工作。
(五)创新用人机制
引入竞争机制,改善人才结构。积极进行人才的聘任制、辞职制、待岗制、优胜劣汰制等探索,努力形成能上能下机制。
建立旅游人才信息库,推动人才信息交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要系统搜集有关旅游人才信息,建立相应信息库,紧密跟踪本地旅游人才的发展和走向。根据本市旅游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了解其他地区的旅游人力资源需求,积极推荐和输出本地相对过剩的旅游人才,使其向社会化、市场化发展。
建立旅游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资源合理调整和配置。依托南宁市人才交流中心,不定期举办旅游人才专题招聘洽谈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鼓励旅游人才创业。出台相关的旅游创业优惠政策,为优秀旅游人才创业提供环境。
七、增强旅游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推动旅游科技发展
加快以高新技术和网络应用为重点的旅游科技发展。建设南宁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旅游在线信息发布系统、旅游景点预警系统等高新技术和网络应用为重点的旅游科技系统,推动南宁旅游企业在科技应用方面的突破。
推进节能环保,发展低碳经济。建立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节能降耗标准,支持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降低旅游生产单位能耗、减少单位碳排放量。
(二)加快旅游企业体制机制和经营管理的创新
积极引进大资本、高技术、高管理水平的管理集团,与南宁市的旅行社企业、宾馆饭店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发挥其管理、品牌、资本、技术、市场和人才优势,促进南宁市旅行社、宾馆饭店的优化整合和改造提升,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机制,实现经营管理上的创新。
努力推进旅游景区企业体制与经营管理机制的创新,积极探索和推行景区“三权分离”与特许经营权转让制度,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旅游资源和产品开发的市场机制,推行“政府引导协调、专家指导管理、市场运作资本、企业开发经营、旅游部门监督”的旅游项目投资开发模式和工作机制。
(三)组建旅游企业集团
积极推进旅游企业上市、项目融资、资产重组,实现企业的规模化投资经营。引导优势旅游企业向集团化、网络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旅游企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理顺产权关系,通过资本运作,包括参股、控股、并购、产权置换、内部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形式,打破所有制、行业、地域的界限,不断增强企业集团的经济实力、资产控制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扶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改制上市。吸引大型旅游企业落户南宁,增强南宁旅游企业管理与竞争能力。扶持3-5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游企业集团公司。
积极扶持有实力的民营经济和社会资本经营旅游业,鼓励跨行业和跨地区兼并、重组旅游企业,优化旅游企业的产权结构,构建一批产权多元化、管理科学化、经营市场化的股份制旅游企业。
推进旅游企业(尤其是旅行社行业)的网络化发展。鼓励通过调整、购并和企业间资产重组,推进网络化经营,扩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支持有实力的旅游企业跨区域经营,面向主要出境旅游目的地,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一批有实力的旅游企业或旅游集团到东盟或国外其他地区兼并、参与、合作,逐步建立国际化的旅游企业经营网络。
(四)提升旅游企业综合竞争力
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旅游企业成立研发团队,设立研发机构,推动商业模式、管理标准、管理流程等方面的变革,形成核心管理技术。
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保护企业品牌,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尽快完成从品牌产品向品牌企业的升级,品牌企业向品牌创造型企业的升级。鼓励中小型企业进行行业协作,打造统一的品牌与管理标准,形成企业的品牌竞争力。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一、完善旅游体制保障
(一)继续确立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战略
不断加大对旅游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南宁向复合型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转变,培育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地位。将“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中的大明山国际山地生态度假旅游区、大明山骆越古都文化旅游区、南宁国际旅游中心、中国水城旅游项目等重大项目纳入南宁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形成全社会齐抓大旅游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南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强对发展旅游业的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产业发展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旅游业的重大战略意义,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旅游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南宁市设立加快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根据区域旅游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研究制定促进本地区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大力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市、县(区)两级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加大对规划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力度,确保规划的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的“十二五”规划要充分听取旅游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旅游业与各行业、各部门的协调发展。
2.充分发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
充实完善市、县(区)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切实强化对旅游产业的协调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重点抓好宏观调控、发展规划、宣传营销、市场监管、环境营造等工作。加强旅游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形成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充分发挥旅游联席会议单位职能作用,旅游联席会议各单位要利用现有的行业、部门政策,结合自身优势制定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鼓励性政策和具体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4.建立发展目标责任制
按照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将旅游产业发展主要指标列入全市和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并逐项逐级分解,把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相关部门、各县(区)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配套政策和措施
(一)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
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扶持、规费缴纳、行业规划用地、人才管理等方面对旅游业给予更多的优惠和支持,充分发挥企业在景区(点)建设、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允许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提供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
(二)加大《南宁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力度
及时协调实施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和重点问题;研究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适时提出和出台涉及产业宏观发展的政策,为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制定加快旅游发展的支持政策
财政支持方面,财政要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力度,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其他各类专项资金,要适当向发挥旅游功能的项目倾斜。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
金融支持方面,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予以信贷支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开发适应旅游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的中小旅游企业开展业务。建立和完善旅游产业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中小企业互助联保,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应为确有市场潜力但一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鼓励社会各方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建设周期和还贷能力,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税费优惠方面,旅游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旅游企业使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对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所得税优惠目录的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旅游饭店执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电、用气、用水价格。对景区绿化实行与农业用水、用电同等价格。旅游企业排放污水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污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环保部门不再征收排污费。
土地政策方面,各级政府要将旅游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先要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各级国土管理部门对旅游重点项目应优先供地,重大旅游项目用地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依法按程序及时调整。对旅游项目用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分期付款。对使用荒山、荒坡、滩涂、废弃矿山等土地用于发展旅游业的,在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宽松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地产资源发展旅游业。
(四)加强旅游企业进出市场的体制和机制的政策研究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努力构建南宁企业进出市场的“优胜劣汰”政策体系和规章制度,积极推进旅游政务信息公开步伐,积极推行ISO标准认证和各种旅游等级评定,加大对旅游企业违法、不诚信行为的公告力度,为营造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
三、加大旅游资金投入
(一)加大政府性投入
“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旅游规划、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产品研发推广、宣传促销和人才培训、旅游市场开发、品牌建设、上市融资扶持、旅游贡献奖励等。各县(区)政府也要作出相应安排,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包装有市场潜力的优势项目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有偿资本金贷款、贷款贴息等国家资金的支持。
(三)争取广西旅游投资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
争取广西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对南宁市旅游业的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南宁旅游开发建设。
(四)积极探索和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
采用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扩大旅游融资规模。鼓励采取BOT、TOT等融资方式,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步伐。推进重点旅游企业以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引进战略伙伴等方式,吸纳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尽快制定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的指导性意见,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参与南宁市旅游资源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