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财纪〔2012〕6号)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
现将《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检查考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不断提高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二、考评内容
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考评内容共分6个方面、28项具体内容,满分为100分。
(一)落实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情况(满分18分)
1、召开本级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本年度反腐倡廉工作情况(4分);
2、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传达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情况(4分);
3、对所属财政系统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情况(4分);
4、制定下发本单位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要点情况(2分);
5、党委(党组)第一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落实廉政责任制情况(4分)。
(二)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满分16分)
1、党委(党组)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情况(3分);
2、对干部职工进行廉政学习培训情况(2分);
3、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亲自讲廉政党课情况(3分);
4、开展分层分岗廉政教育情况,主要是对新提职干部、新调入人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教育情况(6分);
5、利用电子网络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情况(2分)。
(三)落实《廉政准则》情况(满分12分)
1、领导班子组织召开落实《廉政准则》民主生活会情况(4分);
2、本单位落实廉洁自律制度规定情况(4分);
3、本单位建立和执行干部任用制度情况(4分)。
(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情况(满分18分)
1、建立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项制度情况(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