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
以庄河市政府为主导,以大连迪利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华富食品有限公司、大连华联食品有限公司、大连杰兴食品有限公司、大连绿苑食品有限公司、大连仁和食品有限公司、大连润丰菌业有限公司等出口企业为主体,创建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并以此为切入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全市其它出口蔬菜品种和地域,实现出口蔬菜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
7. 庄河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
以滑子蘑主产区庄河市仙人洞镇、城山镇和塔岭镇滑子蘑生产基地为核心区域,创建庄河出口食用菌质量安全示范区。
8. 庄河出口特色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
以青堆镇、大营镇和吴炉镇出口家种菜生产基地为核心区域,创建庄河出口特色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出口肉鸡质量安全示范区
以瓦房店市政府为主导,以出口企业为主体,创建瓦房店出口肉鸡质量安全示范区,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普湾新区等出口肉鸡养殖区域,实现出口肉鸡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
9. 瓦房店出口肉鸡质量安全示范区
以大连龙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中佳食品有限公司、瓦房店中达食品有限公司等出口企业为主体,以瓦房店市泡崖乡、复州城镇、太阳街道为核心区域,创建瓦房店出口肉鸡质量安全示范区,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普湾新区等出口肉鸡养殖区域,实现出口肉鸡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
四、建设内容
(一)管理体系建设。
制定示范区质量体系管理办法、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程序文件、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专营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示范区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配套文件体系,建立示范区质量管理的执行和监督机制。
1.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体系。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产、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和有效控制机制。由地方政府主导,实行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供给渠道,实行专营专供,形成市、镇、村三级专供网;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保证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安全和规范科学使用;建立农用化学投入品监督检查制度,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立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由地方政府统筹建立信息追溯平台,把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管理信息、检验检疫监管信息收集整理,建立追溯系统基础数据库。信息数据内容包括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管理、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原料验收、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监装等,所有信息数据输入信息平台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并能通过网络进行查询。通过信息数据库的不断补充完善、分析利用,最终建立从基地到出口产品的全过程追溯体系,以实现对出口农产品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