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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优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优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为提高我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我委制定了《大连市创建优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指导意见》,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大连市创建优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指导意见

  为实现我市优势出口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化管理,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根据我市实际和发展需求,现将我市创建优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以政府主导、检验检疫技术支持促进、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为切入点,围绕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心工作,实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将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和延伸,创建优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在建设过程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预期目标

  根据《大连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确定优势出口农产品品种和重点生产地域,争取在5年内,规划和创建一批优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示范区内建立规范的化学投入品“供、销、用”链式服务系统,加强重点种植养殖环节和企业生产过程的监控管理,按照农业良好操作规范要求,推行标准化种养、加工和出口管理,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符合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植、养殖示范区域,并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实现优势出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三、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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