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通畅,完善监督机制。市献血办公室、驻京部队献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采供血机构与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各方应切实加强沟通,建立快捷畅通的工作协调机制,简化工作流程,明确优先用血工作的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解决献血者优先用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核对用血者身份,防止假冒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用血的现象发生,以切实保障和维护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监督机制,公布优先用血监督投诉电话。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审批表
2、北京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调配单(略)
附件1:
北京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审批表
医疗机构名称 | | 科 室 | |
诊断疾病 | | 经治医生 | |
患者姓名 | | 患者血型 | |
患者住院号 | | 患者身份证号 | |
患者使用血液品种(请选择一项) | 红细胞□ 血小板□ 血浆□ 其他 数量 U(治疗量) |
献血者姓名 | 献血者身份证件号码 | 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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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审批意见 | 签字: (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