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和院长职责,公立医院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权力由政府办医机构或理事会行使。以资产和技术或以区域性覆盖为纽带,鼓励组建集约化医疗集团模式。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和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机构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完善公立医院财务核算制度,加强费用核算和控制,建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审计制度。
(八)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持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规范抗菌药物等临床用药。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开展“先诊疗、后结算”,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大力推广优质护理,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完善投诉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进一步增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的协同性,继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民族医药传承和创新,积极推进多元化办医,加快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卫生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一)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水平
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支持基层医疗资源缺乏地区的发展,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加大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加强州地市级综合医院、省级妇儿专科医院和县级医院妇儿科室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省级医院建设。鼓励发展康复医疗和长期护理。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在岗人员培训,重点提供具有全科医生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巡回医疗,推动服务重心下沉,服务内容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制。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村医补助标准,完善乡村医生的养老政策和退出机制。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逐步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益。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经费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及地方病、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加强流动人口以及农牧区留守儿童和老年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到2015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