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一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成建委[2012]257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530号),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644号)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全市2012年度第一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建委成立由本委有关处室、市质监站、市建设监察支队、市墙材节能办人员和建筑节能设计专家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具体实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五城区范围内2011年6月1日后报建,且尚未进入节能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是否按照《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或《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委托设计。
(二)设计单位是否按照标准进行节能设计。
(三) 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照标准进行节能设计审查。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时间安排:2012年5月28日--6月 4 日
任务要求:
1、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2011年6月1日后的报建项目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准备项目迎检资料(各专业节能设计图一份、各专业节能计算书一份、节能设计备案表一份、施工图审查报告一份)备查。
(二)检查阶段
时间安排:2012年6月5日--6月8日
任务要求:
1、被抽查的项目于2012年6月4日前,将迎检资料送至四道街9号成都市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304室。(联系人:邱英 电话 :86639391)
2、市建委执法检查组对抽查项目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图节能审查的质量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