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制度。
根据《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2〕201号)文件规定,从今年7月开始,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统计实行新报表制度,各区(市)县人才中心每月20日前将《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统计表》上报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委办(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工作部。2012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所有报表数据均要求通过“就业服务管理系统”的“接收部门登录”模块进行上传、维护。
附件:1.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2.接收函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 学 历 | |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 |
用人单位名称 | | 电话 | |
用人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档案转寄地址: | |
户口迁往地址: | |
用人单位意见:(毕业生不可填)年 月 日(盖章) |
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意见:(毕业生不可填) 年 月 日(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