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它保障
1、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3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
2、实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的进程和效果积分登记制度,将积分登记的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上一级职称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凡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积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与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不得参与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3、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宣传工作。围绕“终身教育”发展的主题,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真实性、新颖性、时效性的原则,立足于及时反映我市各行业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动态,报道基地办学特色与优势,充分展示基地办学经验和办学成就,着眼于突出正面宣传重点、敏锐捕捉宣传亮点、深度挖掘宣传选题,借助媒体平台,合力推进宣传工作,为继续教育的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由市人社局会同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相关部门等单位,成立“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市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市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下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市工程指导协调小组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事项决策、指导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审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等;统筹规划和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举办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受市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委托,并在市工程指导协调小组指导下,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需科目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制定培训教材和课件,做好与相关行业协会、施教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对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和统计工作,协助做好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以及承担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专家指导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牵头部门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受市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委托,负责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进行指导和评估,对开展的主要项目和课程体系进行论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