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确定100家左右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依托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现有施教机构,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分期分批推动基地建设。打造1到2家省级以上继续教育基地。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资源、数据库开发、施教机构和研究课题等建设。加强并完善在线学习网络平台建设。
实施办法:按照工程培训任务和质量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建设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制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和管理办法,由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各部门组织申报,经审核批准后运行。加强基地承担培养培训任务评估检查,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各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应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探索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特点且简便有效的培训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除公需科目培训主要采取在线学习网络平台培训以外,其它培训可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培训、高级研修班、业务进修、特殊培养、学术交流、实践锻炼、技术考察、以会代训、视频教学等培训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1、实行证书登记、验证制度和统计制度。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的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证书》,并记录相应学时。同时,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相关部门应于每年年终及时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的情况,报市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以便统一管理和统计。
2、建立项目信息发布制度。发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大项目、“工程”培训科目、课程及相关信息,通报“工程”实施情况和重要活动,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3、建立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市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建立完善“工程”施教机构评估标准与管理办法,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程度高的施教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的继续教育基地。加强继续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和年审工作,提高基地办学质量。
(二)经费保障
按照多渠道的原则,“工程”经费主要由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入等构成。政府主要发挥对“工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各级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部门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任务,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向同级财政申请经费支持。人社部门和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负责单位和参加单位要积极筹措经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投入。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做好项目归并和管理对接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政策不衔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培训费。要保障本单位开展工程项目支出,加强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有关施教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负担,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