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血液管理,保障血液安全。加大采供血管理力度,在血站开展核酸检测试点,提高血液筛查能力,所需费用通过调整血站供血收费标准、合理安排血站经费预算统筹解决。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组织。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管理,完善并落实预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病人防护安全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卫生、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探索建立经输血感染艾滋病保险制度。加强单采血浆站的管理,强化献浆人员的健康教育,提高献浆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严格质量控制,严守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室检测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四)强化监测检测,加大疫情发现力度。
1.加强监测检测网络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扩大检测服务范围,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检测方法,提高检测可及性。加快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检测点建设,所有妇幼保健机构、综合性医院、性病诊疗机构、产科医院(门诊)、人口计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具备艾滋病、梅毒初筛或快速检测能力。
2.加大艾滋病性病监测工作力度。加强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筛查工作,重点开展对静脉吸毒、卖淫嫖娼、性病门诊就诊者、羁押人员、男男同性恋、长卡司机、外出打工或出国务工、在校大学生等人群的艾滋病筛查,完成省防艾办下达的监测任务。
3.加强自愿咨询检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网络,每个县市设立3个以上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开展艾滋病病毒和梅毒的检测咨询,免费和收费检测相结合,逐步将检测覆盖面扩大到所有住院病人和性病皮肤科等重点科室门诊病人。将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内容,按照知情同意和自愿原则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查。
4.严格疫情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网络直报系统的维护,提高数据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数据质量。同时,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相关资料的分析和利用,以指导防治工作实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艾滋病疫情。
(五)强化综合干预,阻断疫情传播。
1.要强化公共场所业主的艾滋病防治责任,将其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安装安全套销售装置并摆放或提供安全套作为工作检查的内容。要落实对利用公共场所提供性服务人员每半年进行1次艾滋病性病检测的制度,加强对中低档场所性工作者及男男性接触人群等易感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和目标人群的作用,积极探索以社区为基础的干预工作模式,提高人群的干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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